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黄建管〔2022〕35 号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462

各区县住建局、城管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22〕19 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14 号)文件要求,对标长三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3 月 24 日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目标任务要求,对标长三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坚持工作专班顶格推动,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在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限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由用水用气报审、接入挂表2 个环节精简为申请接入挂表 1 个环节,申报材料由 1 个精简为0 个,审批时限中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含涉及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等设施的复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工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办结,实行全程代办,实现数据共享。3 月底前在审批便利度上有显著提升,6 月底前厘清收费边界,取消报装费、开口费、开户费、接入费等相关收费,9 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举措,10 月底前达到先发地区水平。全市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效和便利度居全省前列,2022 年底争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服务效能。各地要以提升用水用气企业的满意度为宗旨,加强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将用水用气企业的诉求及

时在本地区予以化解和答复,避免层层扩大。要进一步推动网上办理,水气企业实行全程代办,做好“一窗受理”,实现“一屏通办”,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办理,由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推进并联审批。将用水用气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并联办理时间压缩至 2 个工作日以内。采取“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实行并联审批,产生后果由各审批部门负责。推动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办理,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代办单位的用户水气外线工程报装申请后,由牵头部门(城管部门)召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踏勘,确定最优的工程路由方案,由各部门现场会签确认,部门未派人参与视为默认;完善的施工方案进入联合审批流程,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反馈意见,逾期视为默认。

(三)创新服务模式。各地要推动政府与企业平台数据互通共享,主要供水供气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互联互通。加快信息化建设,5月底前用水用气服务进驻皖事通办平台,提升标准化、集成化水平。供水供气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实现报装、查询、交费等线上服务;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企业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用水用气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相关信息,发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向终端用户直接收取计量装置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供水供气企业应将投资界面延伸至建筑区划红线,不得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各地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标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定水气报装服务工作牵头部门,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动目标任务落实。3 月底前,将工作专班成立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制定本地区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排定推进计划,建立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各供水、供气企业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各地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并联审批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流程时限、申请材料、责任单位等要求,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4月底前,将任务清单和并联审批办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现用水用气报装服务全部上线安徽政务服务网各市分厅,各供水供气企业建成运行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报装、查询、交费等线上服务平台。9月底前,实现皖事通办平台用水用气服务“一屏通办”。

    (三)加强过程监管。市用水用气工作专班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满意度调查将随机抽查,实行月通报制度,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县住建局要统筹加强对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培训。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供气企业要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服务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水气报装改革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安排,深入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学习和培训,提升行业人员的服务水平。